一般而言,在委托律师执行法律服务时,其相关费用应由委托人自行负担。
这是由于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服务皆建立在其与委托人之间所达成的委托契约关系之上。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例如双方在合同中已预先约定由
败诉方承担
律师费用,抑或是法律对于该种情形已有明确规定之际,原告亦有可能需负担部分甚至所有的律师费用。
然而,就如涉及开设赌场
犯罪的
刑事事例这一类状况而言,现行我国法律并未普遍地规定应当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
因此,不论您身处青岛亦或是其他任何地区,委托人通常需自行垫付律师费用。
实际上,每一位律师的收费标准会因其丰富的执业经验、显赫的声誉以及事例处理的繁难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而产生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