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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后以谁为被告

解散之后的公司,往往应该选定清算小组或承担清算责任的人为被告。
然而若不幸的是,公司在未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清算过程的前提下就擅自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从而导致公司无法继续进行清算工作的话,那么此时,我们应当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作为被告。
在此期间,清算小组将代表公司参与所有的民事诉讼活动。
至于清算义务人,他们是指那些由于与公司之间存在着某种特定的法律关系,因此在公司解散之际,他们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起组织清算工作的责任的民事主体。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实际的事例处理中,究竟应该选择哪一方作为被告,这还需要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判断。
最新修订: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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