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洗钱罪行的
逮捕令必须经由人民检察院严格审批。
逮捕,往往是
刑事诉讼中最具威慑力的
刑事强制手段之一。倘若公安机关有充足理由认定某名
犯罪嫌疑人涉嫌洗钱罪行,且有必要采取逮捕措施,则需撰写一份详尽的《提请
批准逮捕书》,并将相关
案卷资料及
证据一并提交至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与批准。在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所提出的逮捕申请进行全面审查,以
犯罪事实、证据为依据展开分析,进而依法做出批准或
不批准逮捕的决策。值得注意的是,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事件,必须在收到该申请以及相关案卷资料、证据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此项程序旨在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规范性及其公正性,同时保护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