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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的逮捕书由谁批准

关于洗钱罪行的逮捕令必须经由人民检察院严格审批。逮捕,往往是刑事诉讼中最具威慑力的刑事强制手段之一。倘若公安机关有充足理由认定某名犯罪嫌疑人涉嫌洗钱罪行,且有必要采取逮捕措施,则需撰写一份详尽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并将相关案卷资料及证据一并提交至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与批准。在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所提出的逮捕申请进行全面审查,以犯罪事实、证据为依据展开分析,进而依法做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策。值得注意的是,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事件,必须在收到该申请以及相关案卷资料、证据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此项程序旨在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规范性及其公正性,同时保护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最新修订: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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