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相关法律
法规中,对于
刑事拘留的时长设定最高为三十七日。在此期限内,国家安全机关将会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形,向人民检察院申请
批准逮捕。若经过审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那么国家安全机关则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强制措施的调整,其中包括可能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然而,取保候审并非必须等待三十七日后才能实施。若
犯罪嫌疑人满足了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等,国家安全机关有权在
拘留期间的任意时间决定是否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当然,在人民检察院审查
逮捕阶段,亦有可能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