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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羁押律师会见吗

在我国,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临时羁押措施时,律师通常有权利进行会见。但是,会见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羁押场所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该向羁押场所提供他们的律师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证明文件以及授权委托书或者由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然而,如果涉及到国家安全、重大恐怖活动等特定事件,可能需要得到侦查机关的许可后方可进行会见。然而,无论何种情形,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有权利获得律师的法律协助,这是确保他们合法权益得以保护的关键环节。总的来说,临时羁押并不意味着必然剥夺律师的会见权,是否能够进行会见还应依据事件的性质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决定。
最新修订: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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