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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受贿罪立案归哪里的公安管辖

针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罪行的立案,一般按照犯罪行为地的公安机关进行负责。所谓犯罪行为地,涵盖了犯罪行为实施的现场,还包括预备场所、启动场地、途中经过的地方以及该犯罪行为所涉及的其他相关地点。当然,如若由犯罪嫌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来行使权限也是完全可行的,这需要根据实际案情以及哪种方式更有利于事件的侦查来决定。居住地这一概念包括了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和他们长期居住的地方。所谓长期居住的地方,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并在此期间持续生活的地区,只是住进医院接受治疗的情形并不在此列。在实践过程中,关于管辖权的确立有可能因为每起事件具体情况的复杂性而有所调整。
最新修订: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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