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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送嫌疑人会见律师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押送嫌疑犯前往司法部门接受调查过程中,被审问者或受羁押者有权利召见其聘请的律师。自嫌疑分子首次受到侦查机构讯问,或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当日内,其便享有指定辩护律师的权益。当辩护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资质证书、所属律师事务所在职证明以及给予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合法公文提出会面要求之时,看守所应立即并及时地予以安排,最晚不得超过48个小时的期限。但是,在进行会面协商时,需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条款及看守所的内部管理规定,如严格禁止传递任何形式的违禁物品、严禁干扰各类事件的侦查工作等等。同时,若事件涉及到国家机密信息,则会面请求可能需要得到侦查机构的正式批准才能够实施。
最新修订: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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