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省,对于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是依据
盗窃行为的数额及情节作出判断。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相关规定,非法盗取他人公私财物品值达人民币一千五百元以上,五万元以上以及四十万元以上者,可视为刑法范畴内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及“数额特大”。关于此类事件,“数额较大”或有不良记录的
多次盗窃、
入室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
扒窃等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并处以
罚金;若涉及“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面临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而如果达到“数额特大”或出现其他极端严重情节,面临的将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
没收财产。此外,
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例如是否属于
累犯、是否
主动投案自首、是否积极退回
赃物等因素,同样会对
量刑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