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境内,有关于
合同诈骗罪的
刑事事件
立案追诉标准普遍设定如下:对于以个人身份进行诈骗且公私财物损失金额在五千元到两万元人民币之间的情况,应予以立案追诉;若涉及单位主体,则需对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与其他承担
直接责任的员工进行审查,如果发现这些人借用单位名义实行诈骗活动,所获
赃款尽数归入单位账户,
诈骗金额达到五万元到二十万元人民币的,同样需要启动
刑事侦查程序。所谓的“合同诈骗罪”,是指
行为人出于不法占有之目的,在整个
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通过
诈骗手段欺诈对方
当事人,从而获取财物的
犯罪行为。关于此类
犯罪事件的具体
量刑标准,会依据
涉案金额的大小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做相应调整。如若参与诈骗者涉案金额较小,那么将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惩罚,同时还有可能被判
处罚金;但若
情节严重,比如诈骗金额巨大或者涉及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将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将被判定处
罚金;在此基础上,如果行为人的犯罪金额属于极其巨大甚至涉及其他超乎寻常的严重情节,那么其将被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判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