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刑法的具体条款,对于诈骗罪的
追诉时效问题,需要以相应
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作为基准进行具体评估和确定。即对于诈骗
公共财产或
私人财产的
犯罪行为,若涉及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严厉惩罚,而此类情况下的追诉时效设定为五年;若
涉案金额相当庞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
违法行为,将受到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处罚,相应的追诉时效则延长至十年;然而,针对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罪行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的严厉制裁,此时的追诉时效则进一步延长至十五年或二十年。值得注意的是,追诉时效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若犯罪行为呈现出连续性或持续性的特点,则应自犯罪行为终结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追诉时效期间内,若司法机构尚未启动
立案调查程序,或者
受害人并未提出控告,那么一旦超过时效,便不再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但是,若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启动
立案侦查程序,或者在人
民法院受理事件之后,
犯罪嫌疑人试图逃避侦查或审判,那么这种情况下,将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