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情形之下,首要之务便是对负债的性质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若此项负债乃系夫妻中某一方于婚姻关系延
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超越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而负担之
债务,通常而言,此类负债并不属于夫妻间的
共同债务,对于对此毫不知情的另一方来说,他们并无义务去承担这笔债务。然而,如果
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
证据来证实该笔负债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和决定而产生的,那么这些债务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是共同债务。面对这样的状况,毫不知情的一方应当全力以赴地搜集相关证据,例如,通过证明此笔负债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以及自己并未参与到借款的整个过程中等方式,来支持自己的立场。倘若不幸遭到债权人的
诉讼,可以向法院提出主张,说明该笔债务并不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与此同时,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