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诈骗
犯罪行为的
追诉时效期限,主要取决于对其所适用的可能判决的
刑罚程度。具体而言,如诈骗
犯罪行为可能判处的最高刑罚为低于或等于五年
有期徒刑的,则该犯罪的
追诉时效为五年;若诈骗犯罪行为可能判处的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且低于十年有期徒刑的,则其追诉时效则定为十年;再者,若诈骗犯罪行为可能判处的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那么其追诉时效便设定为十五年;最后,若诈骗犯罪行为可能判处的最高刑罚为无期
徒刑甚至是
死刑的,那么其追诉时效便设定为二十年。倘若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过去了二十年仍需对此进行追诉的,也须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方面的正式核准。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已经依法
立案进行侦查,抑或是人
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了有关事件之后,
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人规避侦查或者审判程序的,此时原有的
追诉期限将不再适用。另外,若是在
追诉期间内,
被害人向
司法机关提出控告,而司法机关无论是法院还是公安机关、检察院都应当依法立案处理而未予立案的话,此种情形下的追诉期限也同样是不受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