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预售合同自双方签署完成或由法定
代表人或是授权
代理人进行盖章起始即正式成立。然而,合约的成立并不必然导致其具有
法律效力的实益效应。若合同内设有具体说明生效条件的条款,诸如须经历必要的审批手续甚至需要向相关主管机构办理备案登记,那便只有等到达成上述所有前提条件之后,这项预售合同才能逐渐具备其法定的有效性。此外,若该预售合同中涉及的内容或行为有任何一点涉嫌违反了现行法律
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即使签约双方均已在文件上签字确认,这样的合同也是无法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的。以未经相关部门许可而订立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为例,根据法律规定,此类合同应当被视为无效。故总的来看,评判预售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益,仅仅依据签章这样的表面现象是远远不够的,还需深入剖析式地考量实际的合约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作出准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