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律师具备会见
被拘留在平江看守所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权利。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进行,必须遵循相关的程序与规定。首先,律师需持有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等文件,向看守所提交会见申请。看守所在收到申请后的四十八小时内,将为律师安排会见事宜。但是,如果出现了某些特殊状况,例如事件涉及国家机密等敏感信息时,可能需要得到
侦查机关的批准方可进行。总的来说,只要符合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律师便有权力会见被拘留者,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并获得必要的法律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