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市以及我国其他地区,对于
盗窃罪的判决均严格遵守着同样的
法规准则。判决结果的裁定主要参照事件中
盗窃金额的多寡、
犯罪行为情节的轻重以及罪犯自身的认错态度等等多个方面的因素。对于那些盗窃公有或私有财物,达到相当数量或者多次实施此类
违法行为、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持有
凶器进行盗窃、使用掏包类手段进行盗窃的
犯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被附带判
处罚金;而对那盗窃
数额巨大、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性质的犯罪行为,则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
罚金;对于那些造成极其恶劣影响、盗窃数额特别庞大的罪犯,必须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可能还要伴随罚款或者财产被没收的情况出现。对于盗窃数额的具体衡量标准,确实会因为当地的经济水平状况而略作调整。另外,若犯罪分子有悔过之意、积极
投案自首或者身体力行建功立业,在
量刑的过程中也会酌情考虑这些额外特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