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
强制执行程序,究竟能否处理涉及到配偶双方的
财产权益问题,尚须视具体情境决定。假如举债行为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务责任,则有权处置双方的各类资产与财产。然而,如该项负债为某一方的私人
债务,一般仅能针对负债方的
私人财产展开
追讨。然而,倘若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情况下,一方配偶名义下的财产实则构成了
夫妻共有财产,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有权对
共同财产中属于应被执行者的那部分份额进行处置。另外,还需要审慎评估
夫妻财产是否存在恶意转移以规避债务的行为,若确有此类情况发生,
债权人有权行使
撤销权,从而恢复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总而言之,对于这一问题的判断,必须结合具体事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
证据进行全面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