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律师向外地区进行事务交谈所需的费用是由委托人来承担的。这笔费用被视为律师为了处理单个事件而发生的合理开支。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比如涉及到法律援助的事件,有可能是由法律援助机构根据相关
法规来承担这部分费用。因此,当您选择聘请律师时,双方应当在委托协议中明确规定包括跨地区会面在内的所有费用的承担方式以及计算标准,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作为委托人,您在支付这些费用时有权利要求律师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以及相应的发票,以便于
保证费用的合理性以及透明度。总的来说,具体的费用承担方式应该以委托协议中的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