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证不全却公开出售的行为属于
违法之举。所谓“五证”,即国家颁发的《国有
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然而,有些开发商在尚未取得上述证照的前提下仍擅自开展楼房销售活动,无疑触犯了相关法律
法规。这不仅侵犯了广大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可能引发购房
合同的效力问题,令
购房者陷入诸多潜在风险之中,例如无法顺利完成
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所购房屋品质难以得到有效
保证等等。对于此类严重
违法行为,各级监管机构均有权依法勒令其立即停业整顿,并根据具体情节予以相应的
行政处罚。假如购房者不幸遇到这类现象,务必积极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举报,以此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