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对于
抢劫未遂事件的决定是否进行
立案侦查,不仅要根据
抢劫行为本身的性质,还要考虑实施该行为所采用的方法、所能产生的潜在危险以及
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意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于抢劫罪行的认定,通常是将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量或存在多次抢劫行为作为启动
刑事诉讼程序的必要条件。然而,对于抢劫未遂事件而言,尽管
犯罪分子并没有实际获取到任何财产利益,但是如果他们的行为表现出了极高的
暴力性,对社会公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带来了明显的威胁或者损害,甚至犯罪嫌疑人还存在有几次试图实施抢劫而未能得逞的情况下,那么这类事件同样有可能被视为具有危险性的
犯罪活动而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例如,犯罪分子在实施抢劫时携带了武器或者选择在公共场所明目张胆地进行抢劫,即使最终未能成功,也是有很高的可能性面临
刑事指控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以及每起事件的具体情况都会导致对于此类犯罪的立案侦查标准出现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