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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看守所律师能否会见

在沈阳市的看守所内,辩护律师的职责之一即是可以与被指控或判定有罪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进行会面交流。然而,这一活动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要求。首先,辩护律师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律所开具的工作证明以及授权协议或法律援助公共函件等必备法律文据。接下来,辩护律师应提前向所在看守所提交会面申请,并根据看守所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的时间表和操作规程来安排进一步的会商事宜。值得强调的是,若涉及到涉及国家机密的事件,辩护律师的会面请求还需得到侦查机构的批准方可实施。总而言之,在确保所有行为均符合法律规范的基础上,辩护律师享有与在押人员会面的权利,以此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服务。
最新修订: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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