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电信
欺诈事件中,受害者所蒙受的
财产损失乃是判断
犯罪是否成立的关键要素之一。对于这一情况,有必要首先明确其财产损失的具体涵义及其涵盖的范畴,其中不仅包括那些能够直观反映的直接损失,象是现金、财物的实际减损等,亦包含了诸如预期利益失准等无法直接计量的间接损失。而在对具体的财产损失进行评估时,我们需要遵循客观公正的经济价值标准,根据各类客观因素进行全面考量。某些情况下,尤其针对那些不易直接量化价值的财产项目,我们应考虑采取综合性的评估方法,充分参考多种影响因素。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应加大力度收集并固定相关的
证据资料,例如交易记录、合同签署以及目击
证人的证词等等,以便证实受害者确实遭受了财产损失,并且能够精确计算出损失的具体金额。若在事件处理过程中出现争议,可以借助于
司法鉴定等专业技术手段加以解决。此外,我们还需注意将正常的民事交易风险与由诈骗行为引发的财产损失区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