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取保候审专题 > 取保候审期限从哪天起算的

取保候审期限从哪天起算的

取保候审期限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之日开始进行计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应依法要求被取保候审者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当决定机关作出收取保证金的决定之后,应当立即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到被取保候审者及其为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或个人手中,同时责令他们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证金。在执行取保候审过程中,执行机关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其签字或盖章,以确保其知晓在取保候审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各项规定。自这一天起,便标志着取保候审期限的正式启动。
最新修订:2024-08-2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