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现金流动是否须缴纳政府赋税并不能简单地根据款项数额的多寡来断定。在一般的情形里,如果个人的
工资收入、劳务报酬之类属于正当途径获得的收益,并且当月的收入超出了法定的五千元上限,且在扣除了税额抵减项目如特殊附加费等以后仍然有大于零的
应纳税所得额时,那么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缴税。至于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其税务起征点一般设定在每月销售额达到十万元或者每季度销售额达到三十万元的水平上。然而,如果现金流涉及到了偶然性的收入,例如彩票中奖等,那么每次超过一万元的部分都需要全额缴纳相应的
税费。总的来说,是否需要缴税以及缴税的额度究竟如何,主要取决于收入的性质、来源以及相关的税收
法规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