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
盗窃了足额一千吨河沙的行为,那么此类行径或许已经构成了
非法采矿罪。依据我国现行律法
法规明确规定,当非法开采导致的矿产资源破坏所造成的
经济损失价值超过五万至十万人民币时,便被视为“对矿产资源造成破坏”的范畴。假如所盗窃的一千吨河沙的价值恰好达到了这个标准,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
刑事处罚,同时需承担
罚金的
民事责任;如果造成的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经济损失价值更是在三十万至五十万人民币之间,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的
刑事制裁。至于具体的
量刑标准,将综合考虑到
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
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过表现等多个因素。此外,如果该案有
自首、
立功等法律明文规定的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情节出现,同样也会对最终的
量刑法例产生相应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