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买家在购物过程中遭遇假货,申请只得到退货
退款的
纠纷事例中,法院对于最终的裁决结果,必然要依赖于多个的综合性因素。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卖主是否存在着故意售卖假冒
伪劣商品的行为,同时,买家也必须能够提供充足且有力的
证据来证实其所购买的商品确实属于假货,例如由权威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详细的交易记录等等。如果这些证据都能够被证实真实可靠,并且可以清晰地证明卖主确实存在故意售
卖假货的行为,那么根据我国现行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法院往往会倾向于支持买家提出的仅仅要求退货退款的诉求,甚至有可能会要求卖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
赔偿买家因此而遭受的
经济损失等等。然而,如果买家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卖主存在主观上的过错,或者无法清晰地揭示出卖主的主观恶意,那么法院就有可能会要求买卖双方进一步提供更多的证据,或者尝试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总而言之,法院的裁决结果必须以事实为基础,严格遵循法律
法规,关键就在于证据的充分性以及法律的准确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