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省内,针对
团伙盗窃罪的确定性标准主要是基于被盗取的财产价值以及
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关于
盗窃公共或
私人财产的
量刑标准如下:“
数额较大”指
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1500元以上者;“
数额巨大”则是指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50,000元以上者;而“
数额特别巨大”则是指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400,000元以上者。在处理
团伙犯罪事例中,需要明确区分
主犯和
从犯等不同角色。主犯需对整个团伙所实施的所有犯罪行为负责,而从犯则应根据其参与程度予以相应的从轻、
减轻处罚甚至免除
处罚。在具体
量刑过程中,还将充分考虑到
犯罪手段的恶劣程度、是否属于
累犯、是否存在
自首立功等情节因素。值得注意的是,若团伙成员多次进行盗窃活动、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或者采取
扒窃方式进行盗窃,无论涉案金额大小,均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