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时效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二是向连带责任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下面给大家分别说说。
先说保证期间,它是用来确定保证人要不要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段,而且这个时间不会因为什么事就暂停、重新计算或者延长。大家可以自己约定保证期间,不过要是约定的时间比主债务的还款时间还早,或者和主债务还款时间同时结束,那就相当于没约定。要是真没约定或者约定得不清楚,保证期间就是主债务还款期限到了之后的六个月。要是想把保证期间明确一下,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重新签个补充协议,把保证期间写清楚。
再说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咱们去法院请求保护自己民事权利的时间是三年。不过这个诉讼时效是会“动”的,要是权利人跟义务人提出还钱的要求,或者义务人答应还钱,又或者权利人去法院起诉、申请仲裁,诉讼时效就会中断,然后重新开始计算。要是连带责任的诉讼时效已经过了,债权人可以试着让连带责任人重新承认这笔债务,比如一起签个还款协议,或者让对方出个还款承诺。只要连带责任人表示愿意还钱了,诉讼时效就又能重新计算。
最后要提醒大家,补全连带责任时效的时候,得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还要把相关的书面证据保存好,这样以后维权的时候才有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