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民事诉讼中的第
二审程序通常都会进行公开审判,然而也存在着例外情况,即在经过仔细查阅案情原始材料、全面深入地调查案情和聆听
当事人陈述意见之后,对于那些没有出现任何新的事实情况、新的
证据材料或者新的理由说明,且合议庭全体成员均认为不需要再举行法庭审理的事例,可暂停进行法庭审理。就第
二审法官所应作出的判定结果而言,其主要依据在于案子中所涉及到的事实真相、由
申辩方和上诉方向法院呈交的各种证据作为支撑据以及与之有关的法律
法规。作为二审法官,他们必须严格审核
一审作出的裁判结果是否清晰明确地反映了事例事实情况、是否准确适当地运用了相关法律法规、审判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等。假如一审裁判结果已经明确无误地认定了事例事实情况、准确适当地运用了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审判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那么二审法官很有可能会维持原判;反之,如果一审裁判结果中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法律法规适用不当或者审判程序
违法等问题,那么二审法官则有可能会改变原判结果或者将事例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总的来说,二审判决结果将会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全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司法公正得到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