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职务侵占人民币三十二万元这一行为,其
涉案金额已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所定义的“
数额较大”范畴。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公司、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从业者,若以其职权之便,将本单位财产
非法占有为主张个人所有,且涉及金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需受到
有期徒刑五年以下,或者
拘留处罚以及
拘役。然而,针对具体
量刑决策,需要结合
犯罪嫌疑人的服罪诚度,积极退赃的表现,是否存在
自首或
立功等行为等多方面进行全面考量和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能主动退还
非法所得,获得被害单位的谅解,或者具备法定可从轻、
减轻处罚的自首、立功等特定条件,那么他们可能面临的
刑罚将有所减轻。反之,如果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罪行并抱有罪恶感,且没有真诚悔过的行为,他们则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
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