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状况中,雇员的明知程度无疑成为衡量其是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关键性因素。当雇员的确未能了解到药品为
假冒产品时,那么他们便无法以涉嫌
销售假药罪受到
刑事追诉与惩处。然而,司法机构务必要根据诸多复杂的因素来权衡评判该角色究竟是真实地未知情还是仅是掩耳盗铃。例如,雇员曾经从事过何种行业、是否具备正常的认知能力、从何处获取到这些药品以及销售价位是否存在显著的不当现象等等。倘若雇员能够证明自身是受到了欺瞒、对于销售的
虚假药品全然无知并且并无其他任何过失行为,那么他们通常可以避免
刑事责任的追究。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将完全摆脱法律的制裁,因为他们仍然有可能面临一些
行政处罚,如罚款等。总而言之,最终的判决结果将会依据每一个事例的独特情况以及相关的
证据材料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评估与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