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到狗类之间互相攻击行为,且在整个过程中双方均未进行牵引绳索约束的情况,判定责任归属的确是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首先我们必须深入研究并探讨双方狗主人是否尽到了应有的管理义务,以及他们如何通过相关行为去维护及控制自己宠物的行为。根据
侵权法原则,如果能够明确查证出究竟是哪一方的狗主动发起了攻击,从而导致另一方的狗受到伤害,那么主动发起攻击的那一方的狗主人就有可能需要承担起主要的法律责任。然而,如果我们无法准确地界定攻击行为的主动性,那么我们可能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狗的品种特性、过去的行为习惯、事件发生时的环境等等,以期尽可能公平合理地划分责任。除此之外,如果双方的狗主人都存在着明显的疏忽大意,未能对自家的狗实施必要的约束措施,那么他们很可能会被视为均有过错,因此需要各自承担一部分的责任。总而言之,最终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详细的
证据收集和具体的事例情况,这是一项非常严谨和细致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