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
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七日。然而,若
刑拘时间已达三十七日后仍未得到相关信息,可能涉及到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可能性是事例尚处在调查阶段,仍然需要补充搜集更多的
证据;其次,或许检察院在此期间已然对嫌疑人做出了
批准逮捕的决定,使其正式转变为了
逮捕状态;最后,不排除还存在诸如
证据不足等因素,导致事例暂时搁置等待处理的情况。针对此类状况,
家属或者
辩护人可采取以下方式来获取事例的最新动态:首先,他们可以直接向负责此案的公安机关进行咨询和了解;其次,也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介入,律师有权依法与
当事人见面,详细了解事例的具体情况,同时还能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每个事例的具体情况都有所差异,因此以上所述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