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境内,对于
律师会见被指控犯有罪行或已定罪的嫌犯及被告,现行规定通常要求两位律师同时参与。这一做法主要是为了从多个层面出发,确保会见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安全性得到充分的保障。首先,两位律师共同出席可以相互进行监督,从而
保证会见过程严格按照法律条文与行业伦理执行。其次,两位律师在场能够更为全面、精准地掌握事例相关信息,进而为
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周全的法律服务。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也可能出现仅由一位律师单独会见的情况。例如,在面临紧急状况时,或者由于客观因素导致实在无法安排两位律师共同参与等。总而言之,在实践中,我们通常遵循两位律师共同会见的基本原则,而在特殊情况下则允许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