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所说的
律师会见,乃是指律师与其
代理的在押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对于
侦查阶段的事例来说,若律师请求会见其所代表的犯罪嫌疑人,一般的惯例是在嫌疑人被
羁押的看守所内部的48个小时之内妥善地安排会面。在
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的环节中,只要律师持有相应的批准文件,便可以随时与
当事人进行会面。然而,对于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的
犯罪行为以及恐怖活动等严重性罪行的事例,在事例进行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得到侦查部门的事先许可方可进行。总的来说,律师具体的会见时间需要依据事例的性质、当前所处的
诉讼阶段,并参考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实际情况来进行恰当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