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黑社会性质的
绑架罪”,乃是一种极其严重的
犯罪行径。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相关法律规定,倘若实施者抱持着勒索钱财为主要动机,将他人作为其绑架对象,或绑架他人作为其要挟中间人以实现某种目的的情况,那么其将会面临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以及
罚金或
没收财产的严厉惩罚;然而,若情节略微轻微,也可能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附加罚金刑。值得注意的是,当此
犯罪行为具备了黑社会性质这一加重情节时,其
刑罚通常会在上述
量刑幅度之内予以从重处理。但是,最终的量刑结果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到犯罪过程中所采用的各种手段、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及危害后果、犯罪人内心深处的恶意程度、是否存在
自首、
立功等减轻或
从轻处罚的情节。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类事例的审理过程将严格遵守罪刑法定与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以确保公平正义得以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