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架设高压电线杆而占用农民土地时的补偿事宜主要包含以下几部分:
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花费以及土地上附着物及作物青苗的补偿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用普遍按照被征用的耕地在被征用前三年内的年均产值的6-10倍进行支付。至于
安置补助费,则需按应被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来计算。关于土地上附着物与作物青苗的补偿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具体的
补偿金额,将根据当地的
征地补偿政策以及实际情况来决定。被征用土地的农民有权向占地单位索取相关的审批文件以及补偿标准依据。若对补偿结果感到不满,他们可通过申请
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等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