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之
破产清算过程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步骤:首先,需向具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交
破产申请书以启动
破产程序。经过法院审核批准
立案之后,将委任特定人员担任
破产管理人,负责接收管理破产公司的各项事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清算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以及其他重要资料等等。紧接着,破产管理人需依照法律规定,通过
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债权人来确认其是否享有相应的债权,并且同时发布公告以便广大债权人知晓此消息。在此基础上,破产管理人还需集中处理债权人的申报事宜,对所有申报的债权进行详细记录及审查。随后,破产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各类财产进行合理评估和定价,并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在整个清算过程中,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应被视为优先事项予以清偿。其次,员工的
工资、
社会保险费以及法定
补偿金等也应得到妥善解决。对于有
担保的债权,其在担保物价值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而剩余的财产则会按照法定顺序分配给普通债权人。当清算工作全部完成后,破产管理人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详尽的清算报告,并申请终止破产程序,最后办理公司的
注销登记手续。在这个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