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父母在
办理离婚手续时,针对年幼未成年子嗣的抚育权问题,由
司法机关依照子女的权益以及双方
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予以公正裁决。一般而言,针对两周岁以内的未成年子女,依循惯例应将其
抚养权交予母方;至于年龄达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则应当充分尊崇孩子本人的意愿。就本案而言,家中年纪较大的女孩已满八周岁,她的意愿或许会对司法机关的判决产生重大影响。而年仅两岁的小女儿,通常情况下会被判定由母方承担
抚养责任。然而,司法机关在作出最终决定前,还需全面考量以下各项因素:包括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抚育能力、教育水平以及与子女之间的情感联系等等。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司法机关将会依法进行裁决。值得一提的是,抚养权的裁定并非一经确定便不可更改,若情况有所变动,双方均可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
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