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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六个月之内支付债务无效吗

当公司进入破产后的程序时,破产法对可撤销的交易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在破产申请正式受理前的六个月里,公司向特定债权人支付款项或让渡财产权益,并且在那时该公司已经明显表现出无法继续运营下去的原因时,这类的偿还行为将有可能被判定为不合法,并被破产管理机构请求法庭采取行动进行撤销。然而,这其中仍存在某些特殊情况。例如,若个别偿还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或者所偿还的债务属于法律规定必须得到优先支付的特定部分,比如员工工资人身伤害赔偿金等等,那么这样的偿还行为就会被视为合法有效。至于具体的有效性问题,还需结合考虑偿还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点、公司当时的财务状况以及债务的性质等多方面因素,最终由法庭依据实际情况做出裁决。
最新修订: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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