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治安管理专题 > 拘留通知书是去拘留所还是看守所

拘留通知书是去拘留所还是看守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者,应当送往看守所关押;而对于因违反国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公民,则需置于拘留所接受处罚观察与教育改造。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看守所接收被羁押人员在原则上必须有且仅依赖于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出具的逮捕令、刑事拘留证或其他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件。倘若无此类凭证,或者凭证所载明的情境与实际情况相背离,那么看守所在法律意义上有权拒绝接收该被羁押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最新修订:2024-08-0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