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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的个人财产买的东西属于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中,由任意一方当事人在缔结婚姻前所购置的财产并不能构成夫妻共同财富的范畴,而是被界定为该方当事人的个人私产。然而,在特定情况下,若双方就这些财产做出了特别的协议规定,那么,这些财产究竟应归属何种类型的共有品,便需根据双方所达成的合约而进行判定。例如,当男女双方承诺将某项财产在婚后交予两人共同拥有时,那么,该笔财产即可视为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新修订: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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