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在法院作出有效判决之后,申请人便有权向
立案庭提交
强制执行要求。而在立案的前三个工作日之内,银行账户将会依法予以冻结处理。一旦强制执行请求获得受理并立案,案件将由专门的执行法官负责处理并展开强制执行工作。依照严格遵循的执行工作规范,在人
民法院决定受理
执行案件之后,应当于三个工作日内向
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命令其在特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件所明确的全部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
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
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