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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被警察拿去取证多久归还

手机若在公安局执行相关取证工作中被临时扣押且与案件暂无关联性,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在三个自然日之内归还当事人。公安机关在进行治安案件处理时,对于涉及到该案件并且有必要作为证据的物品,警方有权暂时予以扣押。但是,经过仔细核实后确认该物件确实与其无关的情况下,公安局必须在三天内取消扣押并将其归还给原所有者,或原邮电机构、网络服务提供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对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满6个月无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应当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最新修订: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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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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