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公司设立之办事处以及分公司两者之间的界定及其性质特征,确实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差异性。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相关
法规规定,办事处已不再被视为一种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形式,其仅是指我国境内开设地点设在其它城市或地区的分支机构。相较于分公司而言,办事处在业务运营权以及法律责任方面则存在明显的差异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
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
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
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
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