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国,
网络诈骗案件中的
涉案金额需达到人民币3000元或以上方可予以
立案调查。具体而言,诈骗性质的款项达至该金额便已符合法定的
立案追诉标准,若未能达到此标准,但存在诈骗行径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
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四十九条相关条款之规定,对于那些尚不构成
犯罪的
违法行为,应给予不超过十五日的
拘留,或以
警告进行惩罚,亦或是单独作出或并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其中包括了偷盗、骗取及抢夺少量公共或
私人财产等情况。
3、我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也对相关
罪名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即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面临严厉
法律制裁。在这种情况下,诈骗数额较小且情节轻微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要缴纳
罚金;而对于诈骗数额大、
情节严重的,则可能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也需要缴纳罚金或接受
没收财产的
处罚。
此外,对于
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恶劣者,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并被处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的
民事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
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