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疑是可行且合法。在确保保
证人行使其义务,并对
债务人进行追究之后,保证人才有权向该债务人请求偿还其因为代为
清偿债务而支付的款项。
保证这一行为,即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方以
书面形式制定,以为债务人向
债权人履行
债务提供保障,这一过程中,债权人与保证人签订书面确认书,约定如果债务人未按预定步骤及时间履行债务,则保证人需要按照书面协议中的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同时,为了保证秩序和公正,保证业务应以订立书面
保证合同的形式完成,最为关键的是,保证人在此项业务中有享有的前置
抗辩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