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金额高达一千万元的
盗窃案件,由于其涉及到重大
公共利益和
个人财产权益的侵犯,依照
刑法规定,其应属盗窃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并且将面临最高至无期
徒刑的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
罚金或被
没收财产。
2、然而,实际
量刑情况则需要依据盗窃罪的具体案情来进行判断。若
犯罪嫌疑人能够
主动投案自首,展现出良好的
认罪悔罪态度,积极地向受害者退还
赃款及
赔偿损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人
民法院亦有可能给予适当的
减刑处理。
3、值得注意的是,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大小,乃是法定构成盗窃罪的关键要素;而盗窃活动的具体情节,同样是定罪的重要依据。盗窃财物的数额大小,不仅反映了
行为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的程度,更是区分罪与非罪、衡量罪行轻重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
4、在法律上,只要行为人成功使得财物脱离原所有人的掌控,实际置于自身的控制之下,即可视为
犯罪既遂。
此外,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至于盗窃所得的财物,无论是据为己有、赠与他人、交付集体,还是予以毁弃,抑或是再次被他人
非法占有,这些都只是非法
窃取后的处置方式和去向问题,无法改变其非法侵犯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征,因此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