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如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涉及到百万流水,行为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将被判
处罚金或单独罚款。如果有明确证明
行为人在明知有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
犯罪活动时,仍然为其
犯罪行为提供便利的情况下,满足下列任一种情况,都应被视为
情节严重:
首先,如果行为人为三个及以上的对象提供了帮助;
其次,如果行为人支付结算的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
再次,如果行为人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的资金高达五万元以上;
此外,如果行为人的
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
最后,如果行为人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
行政处罚,并且在此之后又继续从事此类犯罪活动;
另外,如果被帮助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最后,如果存在其他任何情节严重的情况。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