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职务侵占罪行的相关事宜,公安机关须采取如下相应的处理措施:
1.若职务侵占涉嫌构成
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在确认
犯罪事实或掌握
犯罪嫌疑人线索之后,应立即依据法定职责和权限,展开
立案侦查工作;
2.被
非法侵占的单位亦可向公安机关
主张权利,要求介入调查,公安机关在此情况下有义务予以接收。若经过严密的调查取证,证明
犯罪行为的确凿无疑,公安机关同样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启动立案侦查程序,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工作。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
民法院
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
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
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