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嫌
欺诈一万元的情况下已经成功追回涉案财物并上交国家,那么是否能获得
缓刑的机会还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
拘役或三年以下短期
有期徒刑的罪犯,若经证实其
犯罪情节尤其轻微、真诚表达了忏悔之意且无再犯同类罪行的倾向性以及宣告缓刑不会给被告人所在社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这几项重要因素均达到要求的话,法院可裁判给予缓刑
处罚。
然而,那些在
缓刑期间被正式宣判附带惩罚措施的罪犯们,即便缓刑
判决生效,亦必须承担继续执行附带
刑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